全校各单位: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2024年职称评审仍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评审职称,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无纸化评审和电子证书管理。为落实河南省、郑州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和2024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我校2024年度教师(实验人员)高级职称申报审核和自主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9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8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91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落实高校职称自主评审。通过职称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职称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杠杆作用,激励我校教师树立以德育人、提升自我、服务学校的宗旨,为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领导机构
(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友成
副组长: 孙运红、刘培林
成 员: 马国锋、张冰、崔绿然、黄亚男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职称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冰
办公室成员:李丽敏、王秋妍、娄旭芳
(二)纪检监督组
纪检监督组由校纪委牵头,派人全程参与,对职称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学校职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确保职评工作公平公正。 组长:马国锋 成员:骆春燕
(三)专家评审组
专家评审组由“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高校教师(实验人员)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专家评审组集中审阅评审材料,根据评审条件,对学校推荐的参评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凡赞成票达到与会评委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为评审通过。评审完成后将评审结果报省市职称主管部门。
三、职称工作基本原则
职称推荐及评审过程中要充分体现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的激励导向,突出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实际贡献以及学术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决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贡献。
1.坚持把师德放在教师职称评价的首位,将师德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对师德失范实行“零容忍”,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实行“一票否决”。
2.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提高教学业绩在评价标准中的权重。引导教师主动服务重大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学研结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3.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和代表作匿名外审制度,重点考察成果质量,克服“五唯”倾向,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潜心研究,遏制学术浮躁和急功近利等短期行为。
4.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职称工作在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照省、市人社部门职称文件的精神和规定开展,坚持过程透明、程序合法合规、评审公正、结果公开。
5.同等条件下,向参与企业挂职锻炼、双创教育、产学研合作教育、实践实训教学工作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师适当倾斜。对业务不精、能力不强、工作敷衍实行“末位淘汰制”。
四、申报与评审依据
申报与评审依据为《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郑电院〔2023〕47号)。
五、申报人员、类型与专业
(一)申报人员
1.我校已聘任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2.我校承担了教学任务的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
(二)申报级别及类型
申报级别为高校教师(实验人员)副高级和正高级。
(三)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应与任教专业一致。
六、时间安排
申报审核时间包括个人职称申报、各级审核和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审核时间。届时职称工作信息平台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人应在指定时间完成网上在线申报,给审核部门留出审核时间。审核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审核,确保每位按时申报的人员通过审核。
1.个人自主申报
(1)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6日-17日 按照今年职称工作安排,申报人先提交下列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可填报网上职称申报信息。
(2)《评审简表》3份;
(3)《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A4纸单面打印);
(4)《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1份,A4纸单面打印);
(5)学历学位证、现职称证、任现职以来聘书、培训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
(6)聘任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
(7)聘任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技术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方案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8)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9)年度考核表;
(10)评审材料每人1包。
2.教学单位初审公示与展示纸质材料。时间:2024年10月18日-10日19日;
教学单位“2023年度职称初审推荐工作小组”依据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职称评审办法(暂行)(郑电院〔2023〕47号)中《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等文件要求,组织初审,对申报人的《评审简表》和对应佐证材料原件进行逐一对照,确保信息一致和准确,并完成民主评议和推荐工作,公示推荐结果,展示申报人纸质材料,提交民主评议推荐表、推荐排序表和公示结果的纸质材料至人事处。
3.学校职称主管部门督查二级学院职称评审相关工作。时间:2024年10月20日;
4.学校职称主管部门集中进行申报资格和相关业绩复审(纸制材料),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审核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
由教务处、科研处和人事处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通过复审的申报人,教务处、科研处和人事处负责人在《评审简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等材料签署意见、签名和加盖部门公章。
(1)学校职称人事部门进行申报资格复审(纸制材料)。时间:2024年10月20日
(2)学校职教务处进行教学相关业绩复审(纸制材料)。时间:2024年10月20日
(3)学校科研部门进行科研相关业绩复审(纸制材料)。时间:2024年10月20日
(4)学校人事处进行最终申报人员材料核准(纸制材料)。时间:2024年10月20日
5.网上信息个人申报。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学校人事处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将教学单位联络员提交的申报人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添加到“职称管理系统”,创建申报人帐号;
(2)申报人的纸质申报材料在学校职称主管部门复审通过后,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河南职称网→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完成网上在线申报。
申报人应在该时间内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完成网上在线申报,提交的网上申报信息须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在线申报,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网上在线申报期间,申报信息提交后每人只有一次申请退回修改机会,切记谨慎操作。
6.学校集中展示职称申报纸质材料。时间:2024年10月22日-24日;地点:人事处会议室
7.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推荐。时间:2024年10月25日
8.学校职称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10月25日
9.开展职称自主评审。时间:2024年10月27日
按照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职称评审办法(暂行)(郑电院〔2023〕47号)中《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省市职称评审程序要求开展自主评审工作。
依据郑州市2024年度职称工作安排,全市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仍全面实行无纸化评审。
10.结果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1.上报备案
学校将职称评审结果材料报送省市职称主管部门备案。
12.制作证书
学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的评审结果印发职称证书。
13.聘任
通过职称评审人员,学校按照专任教师职称晋升聘任办法相关规定予以聘任。
七、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
1.2024年我省仍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
申报人应书面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者隐瞒,责任自负并愿接受处罚。”
教学单位承诺:“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保证推荐工作客观公正。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申报推荐工作符合程序和要求。如有不实或者隐瞒,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2.按照我省职称政策,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上述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八、其他事项
(一)国外论文检索、专著和教材查重问题
1.发表的国外论文应该随时可以在具有科技查新站资质的单位检索到、并可追溯,否则不予奖励和认定。
2.学术著作成果的重复率应不超过如下标准:2019年及之前的专著<50%、编著<50%,自2020年起执行专著<30%,编著<50%。若超标则不予奖励和认定。
(二)讲课答辩问题
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均应进行讲课答辩。讲课答辩按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职称评审实施方案(试行)(郑电院〔2023〕48号)执行。答辩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关于职称申报学历和转评问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文件精神,申报人学历只作基本要求,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破格申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任职年限达到要求,可正常申报。
非高校教师系列转为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申报人,应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豫人社〔2009〕271号)的相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包括系列变动和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不同系列的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职称任职资格。未经转评的人员,当年不得连转带评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高校教师系列晋升高一级职称时,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
(四)各学院负责人要积极沟通协调职称事宜。
(五)因职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与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时间安排和程序完成各项工作。
2024年10月15日